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始建于1953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为一体的三级综合性公立医院,是阜阳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医院设有南北两个院区,总占地面积约118亩,编制床位880张,实际开放床位1080张,设置临床医技科室48个,现有省级重点专科2个,市级重点专科7个。为满足医院发展需求,有效配置人力资源,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及医院实际情况,现将2024年校园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核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二)具体条件
1.学历及专业
高中毕业第一起点学历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须是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所学专业必须符合岗位要求。
2.年龄要求
本科生25周岁以下(即199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生30周岁以下(即199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本科生有规培证人员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
3、执业或专业资格要求详见附件:《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2024年校园招聘计划》。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
在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发布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网站为:http://ahexam.cn。统一报名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9:00至4月21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查询报名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报名后,于2024年4月23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招聘岗位审核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如符合其他岗位条件,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4月24日12:00-16: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面试
通过初审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请于2024年4月26日9:00至4月28日16:00登录报名网站打印面试通知书,于面试当天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因故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定为2024年5月1日,地点为阜阳市,具体地址及安排以面试通知单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面试的测试工具为结构化面试。
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下一环节;招聘岗位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任何一环节发现问题,随时取消考试、入围资格。
每个岗位的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入围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完整。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入围资格;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和相关材料的,取消入围资格。未按期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资料:
①报名系统打印的《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报名资格复审登记表》;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第一起点学历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研究生毕业证、硕士学位证;
④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执业医师资格证或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⑥专硕、本科已规培,须具有规培证或规培证明,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
(五)体检与考察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单位专用公章。
考察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六)补录
对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不符合要求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缺额,按本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取消聘用资格的以及自动放弃聘用的,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正式报到时医院人事科将对拟聘人员的身份证、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硕士毕业证、硕士学位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及学历(籍)信息等进行再次审核,审核合格的,双方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至2024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完善聘任手续及待遇
拟聘人员确定后,按规定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试用期间月工资按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发放,并缴纳社保。研究生和具有住院医师规培证的本科生试用期均为三个月,本科学历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由科室出具考核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确定考核合格后双方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享受人社部门规定的工资标准、公积金等福利待遇,确定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应聘者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院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有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计划及后续公告等信息将在阜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官网公布,请考生及时登陆查询、查阅。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系统填报咨询电话:0551-62891910
监督举报电话:0558-2196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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