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此次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和省招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关于做好教育考试招生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皖招委〔2020〕3号)相关要求,结合现阶段疫情防控形势,提醒广大考生及家长积极配合做好此次疫情防控工作。
各位考生:
根据疫情防控现状,经研究决定启动2020年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考试工作,现将考试相关信息通知如下:
考试时间 |
2020年12月19日(周六) |
考试科目 |
笔试:《综合知识》、计算机测试 |
考试地点 |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
准考证打印 |
2020年12月17日9:00至12月18日23:59 登陆远创人才网打印 |
为充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生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保证考试顺利进行,现将疫情防控有关注意事项予以公告,请你们认真阅读并遵守执行。
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肥人员健康管理
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考生来(返)肥前请至少提前7日与安徽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报备(电话:0551-67102637),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申领安徽健康码
考生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以下简称“安康码”)。申领后应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红码”、“黄码”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安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考试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最迟于考试前一天与安徽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报备(电话:0551-67102637),考试当天在考点门口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和核酸检测结果等材料,并如实报告近期接触史、旅行史等情况,并作出书面承诺,经核验后安排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三、考前准备工作
考生应从考试日前14天开始,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
考前14天内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返回、有境外人员接触史、有疑似症状等情况的考生;考前14天体温异常的考生;考前14天在居住地有被隔离或曾被隔离且未做过核酸检测的考生;共同居住家族成员中有以上情况的考生,参加考试时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四、填报承诺书
考生请下载打印《2020年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健康承诺书》(见附件),认真阅读承诺书并手写签名(签名打印无效),待考试当日进入考场时交给监考人员。
五、考生入场注意事项
1.为防止人员过度拥挤,预留更多入场时间,各考点将于开考前1小时开放大门,各位考生请合理安排入场时间,避免在门口聚集,前后保持1米距离有序进入。送考人员及时离场,不得逗留。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2.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接受“四项”检查:口罩(正确佩戴)、体温(低于37.3℃)、安康码(绿色)、相关证件原件(准考证、身份证、承诺书)。如发现体温超过37.3℃,需现场接受二次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使用水银体温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通过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3.为减少人员交叉接触,降低传染风险,请各位考生考前几日清淡饮食,避免引起肠道不适。考试当天控制饮水量,考生进入考场后交卷离场前非特殊情况下,不得离开考场,否则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考试期间注意事项
1.考生进入考场前,接受手部消毒,并将承诺书交给监考人员,不能提供的不得入场。建议考生将承诺书与准考证一起收纳,以免遗忘漏带。
2.考生进入考场后,及时落座,配合监考人员查验信息,服从监考人员管理。考试期间,考生可自行决定是否佩戴口罩;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3.考试期间如考生身体感觉不适,应主动向监考人员报告。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4.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七、考生离场注意事项
考试结束铃声响起后,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并在考场座位等候,监考人员收集试卷和答题卡(纸)等材料,待试卷验收无误后,按考点统一指令有序离场。离场时,建议考生全程佩戴口罩。
进入考点请严格遵守防疫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及不配合工作的考生,我们将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交送公安机关处理,考试资格自动取消。
本通知发布后,如遇疫情形势及国家防疫工作部署变化,则按最新的防疫要求执行,考试时间与其他信息再做相应调整,请持续关注报名网站。其他本通知未涉及的信息,仍按照《2020年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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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0年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招聘审判辅助人员健康承诺书》
安徽远创人力资源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0日